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中同等學力資格認定的通知
遼教辦發〔2017〕75號
各市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關于全國統一高考報名條件要求,按照《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教發[2011]1號)文件中“社會公民也可以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者,頒發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之規定,經研究決定,從2019年起,我省考生以“具有同等學力”基本資格參加遼寧省普通高考報名時,須提供由省教育廳頒發的遼寧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書。
社會考生獲取遼寧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書的具體辦法詳見《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教發[2011]1號)。
請各市教育局做好宣傳解讀工作。在審核考生同等學力資格時嚴格把關。
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關于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報名中同等學力資格認定的政策解讀
問:如何對以具備同等學力報名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生進行認定?
答:考生報名時,須提供由遼寧省教育廳頒發的遼寧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書。
問:社會考生如何取得遼寧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書?
答:按照《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教發[2011]1號)文件,社會考生參加由我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并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由省教育廳頒發遼寧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書。
問:社會考生如何報名和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答:從2012年起,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定為每年3月份,社會考生可隨普通高中在校生一同報名參加考試,具體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請以省招辦當年考試文件為準。